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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2)





  如今乐景重念高二, 自然要加倍努力才能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别说报纸了,他现在连吃饭都嫌浪费时间。

  于是杨经纶便笑道:“难怪先生不知道了。薛大帅对您的《名妓回忆录》很喜欢哩, 不仅连续包场三天请下属和朋友看, 私下对这本书也多有赞誉。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古有楚王好细腰, 宫中多饿死,今有薛大帅好奇书,书局卖脱销。您啊, 这是乘了薛大帅的东风呢!”话刚说完他就意识到了自己话的歧义,连忙补救道:“当然也是因为先生您的文章本身就很出色, 所以才会卖得那么好。”

  其实刚才杨经纶的话已经有些过界了,若是作者稍微清高一点,说不定都会因为这番话翻脸。他小心观察李先生的脸色,发现他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脸上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怒火。他松了口气,在心里笑怪自己太过紧张。李先生的心胸气度非同寻常,岂是那些只会一味清高的矫情作者可以比的?

  在寒暄一会儿后,杨经纶终于提及了他这次的来意:“先生,这都快一个月了,新笔名的连载,您有想法了吗?”

  乐景能说他这段时间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把这一茬给忘了吗?

  有道是断更一时爽,一直断更一直爽。自从他守夜人的笔名被封杀后,每天就只需要 写《王朝崛起》的三千字连载。因为心中有完善大纲的缘故,他每天只要花两个多小时就够了,其余时间他都花在了学习和背书上。嗯,他可不想被白先生打手板。不仅丢人,而且他毕竟是靠写文吃饭的,要是手被打坏了怎么办?

  所以面对自家编辑的催稿,乐景露出了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已经有了思路,只是还需要推敲一下,大概还有过几日才能成稿。”

  出于对乐景以往坑品的信任,杨经纶立刻相信了他的话,怀着过几天就可以成为先生新文的第一个读者的美妙期待,他美滋滋地空手而归。

  乐景本来今天下午还想去市图书馆借几本书的,得,他现在哪儿也别去了,就老老实实呆在书房里构思新作品吧。

  然而计划的珍贵性就在于它经常被更改。下午,《北平小说报》的王主编找上门了,他当然不是空手来的,他还给乐景捎来了一大包“礼物”——一百来封读者来信。

  “这是我们编辑部挑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读者来信,您看看什么时候方便回一下?”

  乐景:……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微笑道:“行,我会尽快回信的。”

  《王朝崛起》的受众面很广,读者来自三教九流的各种人士都有,通过查阅他们的来信,他可以短暂窥见他们的人生,有利于他写作素材的积累,所以他是很愿意拆读者来信的。

  【先生您好,我是一名码头工人,没什么学问,识字不多,若有错漏之处还望您见谅。

  我平日里是最烦看书的,一看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就头痛。可是自从某天在街头的教书先生那里听来了《王朝崛起》的部分章节后,我就对这篇小说彻底入了迷,我从未听过这样奇妙爽快的故事!

  为了第一时间看到《王朝崛起》的连载,我一边看一边查字典,我也因此学会了很多字,懂得了很多新知识,这些都是先生的书的功劳!】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乐景想起了他小学时,那时候《哈利波特》刚在英国发行了第七部《死亡圣器》。邻居家的一个学渣姐姐,为了第一时间读到《哈利波特》的结局,一边查英语字典一边艰难地啃完了生肉。她的英语成绩也因此突飞猛进,从之前的年纪吊车尾,一跃挤进年纪前三十。

  他的《王朝崛起》能让一个人燃起学习的兴趣,能促进他的读者群体学习,那么这本书就是成功的。他看了下信封上的寄信人名字,发现竟然还是个熟人——廖房。那日他受南塘的指派趁夜翻墙却被他养的两只狗咬伤,乐景给了他一些医药费,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人了。没想到这人竟然也成了他的读者。

  乐景又想起前些日子给他寄来读者来信的炮灰弟弟李景亮,忍不住陷入了沉思。他是中了会把所有炮灰变成迷弟的buff吗?还是说他这次穿越其实拿的不是晴雯的剧本,而是晋江万人迷主角剧本?

  他想了想,给这个读者回信写道:“在我看来,你的文字水平已经很不错了,我的作品能帮你学习和进步,那么它就是有意义的。期待你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没过多久,乐景又翻开了一封让他感慨万分的来信。

  【林钟七先生您好,我是下河乡的乡长魏晨曦,我代表我们全乡人给您寄来这封感谢信。

  我们下河乡很多人都不识字,所以我平日里经常会跟村民们读报,《北平小说报》上连载的很多小说我都和大家念过,可以说我们乡的大部分人都是《北平小说报》的忠实读者。但是以往大家听报,都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听过就忘,可是先生连载的《王朝崛起》和那些小说不一样!

  我从未看到过如《王朝崛起》这般天马行空,妙趣横生,引发人无限遐想的小说!也是从《王朝崛起》这部小说里,我才知道什么是穿越,什么是时空倒流,我才第一次意识到,除了我们生活的世界外,可能还存在其他的世界,那个世界孕育和我们世界不同的历史和文明,每每想到此,都让我心驰神往,恨不能亲身往之!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王朝崛起》这部小说里藏着的价值比我想象中多。它虽在幻想的空气中抽枝发芽,长成苍天大树,却一直深深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吸收来源于我们华夏文明的养分。

  您在文章里告诉了读者如何区分有毒和无毒的野菜,如何烹饪蝗虫作为食物,如何寻找水源,如何开采水井和挖掘水渠,如何制作陷阱捕捉猎物……您不厌其烦地详细描写这些‘琐事’内容。说来惭愧,在起初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您的良苦用心,反而因为文章本身的幻想性对这些内容不以为然,甚至认为作者是在凑字数好多领稿费。

  我出于知识分子的傲慢完全忽视了您传达的利民知识。若不是今年秋收,下河乡的很多村子因为连年的干旱粮食减产,却有一个村子的村民因为按照您在《王朝崛起》里提供的方法,挖出水井引水到了农田进行灌溉,从而避免了粮食减产的话,我恐怕会一直活在自己的狭隘和傲慢里。

  也就是在那之后,我才知道,在之前就已经有好多村民依照您提供的方法采摘野菜,还有人因此进山打猎满载而归。就连捕蝗虫都成了百姓餐桌上难得的荤腥美味,还有很多村民组织起来一起去挖蝗虫卵的,炸蝗虫卵不需要油,尝起来格外鲜美可口,很受百姓们欢迎。

  因此在我看来《王朝崛起》已经不是一部简单的消遣文学了,它能开民智,能活人性命,只这一点您就足以封圣!也许您会觉得我这样说太夸张了,我认为所谓的圣人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任何人只要满足其中的一点,就能成为圣人。所以在我心里,您就是圣人。】

  乐景读完信,不免思绪万千。

  何谓圣人?

  圣人的繁体写做聖人 ,上左有“耳”以表闻道,通达天地之正理;上右有“口”表以宣扬道理,教化大众;下边的“王”代表统率万物为王之徳,德行遍处施行。韩愈在《原道》里说:“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出,然后教之以相生养之道。”

  乐景并不觉得自己有做出那般伟大的功绩,他也没有狂妄得以为自己因此可以和先贤们相提并论。他只是做了任何一个在后世体会过衣食无忧优渥生活,享受过自由和民主文明熏陶的现代人都会做的事情,所以这没什么可值得夸赞的。

  但他还是觉得高兴。

  不是因为别人的感谢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因为他的作品在对抗这个操蛋的时代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他甚至有些自恋地想道,也许他此时微小的努力,真的能稍微把文明的车轮向前挪动几毫米。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说这章要多写点的,但是我没做到是有原因的!!!

  我写到一千多字时,整理床铺时随手把一本书放到了电脑键盘上……等我整完后我就傻眼了,我的一千多字的文档不翼而飞!!!妈蛋我不小心把书压在了删除键上!!!

  好气哦!

  所以我只能苦逼得选择了重写quq

  明天我尽力多写点儿吧qwq

  以及因为怕被你们说主角自恋,所以我一直没有在正文说起过,乐景会选择改变社会,是因为他本身其实有很深的自恋倾向。因为他觉得人性光辉是美的,所以他潜意识觉得“身为先行者而努力改变社会”的他也是美的,这就是他莫名其妙使命感的由来。

  第38章 民国之写文(37)

  两天后, 王主编过来拿《王朝崛起》的后续稿件。乐景的《王朝崛起》稿件差不多是一周一交,他会每周写出两三万的稿件交给《北平小说报》报社,然后报社每天在报纸上刊登一章。也正是因为他这个习惯,他入狱这几天《王朝崛起》才没有开天窗。

  乐景趁机把自己写好的读者回信交给了王编辑, 让报社好把信给转寄出去。按理说王主编大小也是个部门boss, 每天不说日理万机但也差不多了, 像收取稿件和给作者转交读者来信之类的琐事应该是由专门跑腿的编辑负责的, 实在不用劳烦他这尊大佛的。

  但是王主编就是乐意往乐景这里跑,谁来跟他抢这个活儿他还生气。都怪《王朝崛起》太好看了!自从追了《王朝崛起》的连载他就天天茶不思饭不想,就连新养的八哥都莫得滋味了, 整天都在抓心挠肺好奇《王朝崛起》的后续剧情。所以每次作者交稿日他跑得比谁都勤快, 就是想借着身为编辑的便利, 首先阅读接下来的剧情。